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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村妇挖到一颗34克拉钻石,2

前言:众所周知,我们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我们国家的土地不仅仅能够生产出来让人们果腹的粮食,而且在土地里面也埋藏着很多的宝藏。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开采越来越重视,并且由于科技手段的进步也从地下开采出来很多对我们有帮助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夜暴富一直都是自己心中的一个梦想,但是很多时候,真正的一夜暴富是非常难以实现的。可是试想一下,如果从土地里挖出一大块钻石的话,那么这块钻石是否能够让我们一夜暴富呢?今天我们所说的这个故事,就是在年,村妇挖到一颗34克拉的钻石,27万卖掉被告上法庭,后来结果如何呢?

一、挖出钻石

自己挖到钻石卖掉却被告上法庭,这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一切的来源都要从年4月的某一天说起,魏元红和丈夫都是生活在山东省的一个小村庄里。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到田地里去干活的时候,突然用锄头锄地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儿呈茶色的透明石头。他捡起这块石头,端详了好一会,最终没有多想,就把石头放进口袋里带回家了。而在拿回家之后,她和丈夫陈怀明观察了这块石头,然后丈夫说这有可能是一块儿钻石。第二天他们就拿着这块石头专门去找人做了鉴定,鉴定结果也显示这确实是一块钻石,并且还是一颗足足有34克拉的钻石。这下陈怀明夫妇心中都非常的高兴,毕竟1克拉的钻石价格就非常的贵了,更何况是34克拉的钻石。

二、出售钻石

后来一些人听说陈怀明夫妇挖到钻石的消息之后,就有很多人来登门观看,还有一些专门贩卖钻石的贩子来向陈怀明夫妇购买这颗钻石。不过后来夫妻两人一商量,还是决定将这颗钻石卖给国家经营的金刚石工具厂。毕竟这样他们也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也算是将这块钻石上交给国家,把它送到一个可以发挥它作用的地方。最终,他们和工具厂约定以27万元的价格卖掉钻石。可就在这时,本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却出现了一个意外。

三、被告法庭

原来,在陈怀明夫妇发现钻石之后,他的亲戚还有一些邻居都知道了这个事情。于是,陈怀明的叔叔就私下里收了大亚公司的1万元定金,他的叔叔和这个公司约定好要将钻石卖给他们,结果陈怀明夫妇却已经和金刚石工具厂达成交易了,于是公司就将公司以及陈怀明夫妇告上了法庭。而一时间,和这个钻石有关的三方代表都各执一词。要求将钻石给他们,并且要求陈怀明夫妇支付违约金。而陈怀明说,那1万元是给自己的叔叔的,不应该来找自己要。又觉得自己和陈怀明夫妇的交易是合法的。后来县政府也表示,钻石应该是国家的财产,所以最终法庭判决钻石交给国家。1万元也要返回给,27万元也归还给,剩下的诉讼费三方要平摊。后来国家念在陈怀明夫妇有发现钻石的功劳,又给了他们3万元的奖励。

结语:距离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多年了,但当时这件事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而且即便是在现如今也有不巧的争议。其实对于那些来路不明的财富,我们还是要仔细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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