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5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东北证券涉嫌在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约万元,并处以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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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今年月6日,东北证券已发布公告,因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担任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两名保代已离开证券行业
证监会指出,东北证券在豫金刚石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
东北证券作为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中国证监会在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反馈意见中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进行核查。但公司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公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
此外,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